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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

隱私權政策

更新於 2026年8月9日

需法務審核(草案) 本文件為自動產生的草案。在法務審核完成之前,請勿公開發布。

株式會社MeSight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就本公司所提供之「DaySprinter」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中使用者(以下簡稱「使用者」)個人資料之處理,訂定隱私權政策(以下簡稱「本政策」)如下。

1. 事業者資訊

  • 事業者名稱:株式會社MeSight
  • 所在地:東京都澀谷區圓山町5番3號 MIEUX澀谷大樓8樓
  • 代表人:次郎丸 崚

2. 蒐集之個人資料及蒐集方式

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時取得以下資訊。

取得之資訊內容取得方式
電子郵件地址使用者之電子郵件地址。使用 Sign in with Apple 時,為 Apple 提供之地址(依使用者設定,可能為不公開之轉發地址)使用者自願註冊帳戶時輸入或取得
使用紀錄API 之存取紀錄,以及認證功能中依 IP 位址統計之使用次數紀錄使用本服務時自動取得
裝置資訊作為推播通知傳送對象之裝置權杖及平台種別,以及用於顯示廣告之廣告識別碼等使用本服務時自動取得
計測資料任務名稱、計測之時間、分段紀錄、目標時間等使用者於本服務中計測或輸入時取得
購買資訊App Store 核發之附簽章交易資訊使用者購買付費方案時取得

本公司不取得或保存信用卡號等支付資訊。 付費方案之收費透過 App Store 之應用程式內購買處理,與支付相關之資訊僅由 Apple 處理。

此外,帳戶之註冊為自願。未註冊帳戶時,本服務之計測、歷史、分析功能於裝置內運作,計測資料不會儲存至本公司之伺服器。

3. 利用目的

本公司將取得之個人資料用於以下目的。

取得之資訊利用目的
電子郵件地址帳戶認證(傳送登入用連結)、帳戶識別、更換裝置時之資料轉移,以及回覆使用者之詢問(含本人確認)
使用紀錄故障調查,以及不當使用之偵測與防止
裝置資訊推播通知及 Live Activity 之傳送,以及廣告之顯示(請參閱第7條)
計測資料提供本服務之計測、歷史、分析各項功能
購買資訊判定付費方案之有效性,以及於多台裝置間共享購買狀態

本公司不將電子郵件地址用於廣告宣傳郵件之傳送。 此外,本公司不將使用紀錄用於行為分析或廣告目的。

4. 提供予第三人

除下列情形外,本公司不會未經使用者事先同意向第三人提供個人資料。

  • 依據法令之情形
  • 為保護人之生命、身體或財產所必要,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  • 為提升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全成長特別必要,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  • 需配合國家機關、地方公共團體或其受託人執行法令所定事務,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礙該事務執行時

另外,於本服務顯示廣告時,裝置資訊會傳送至廣告投放業者。詳情請參閱第7條。

5. 委外

本公司於達成利用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,將個人資料處理之全部或一部分委託第三人。受託人如下。

受託人委託之業務
Turso(Turso Cloud)資料庫之維運
Google Cloud(Google LLC)API 伺服器之執行、存取紀錄及機密資訊之保管
Resend認證郵件之傳送

本公司適當選定受託人,並進行必要且適當之監督,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。

6. 向外國第三人提供及於外國之保管

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時,透過前條所列受託人於外國處理個人資料。所涉國家及地區如下。

受託人所在國處理個人資料之國家・地區
Turso(Turso Cloud)美利堅合眾國美利堅合眾國(奧勒岡州)
Google Cloud(Google LLC)美利堅合眾國日本(東京)
Resend美利堅合眾國美利堅合眾國

關於美利堅合眾國之個人資料保護制度,請參閱日本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公布之外國制度相關資訊。本公司已與上述受託人就個人資料之處理締結契約,並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採取必要措施,以確保持續實施相當之保護措施。

另外,計測資料首先儲存於使用者之裝置內。僅於使用者註冊帳戶並登入之情形,才會同步至上述資料庫。

7. Cookie 等之利用・廣告投放・流量分析工具

7.1 流量分析工具

本公司未於本服務中使用流量分析工具。日後如導入此類工具,本公司將於本政策中補充所使用之工具、取得之資訊及用途,以及停用(選擇退出)之方法,並事先予以周知。

7.2 廣告投放

本公司於本服務之免費方案中,利用 Google LLC 提供之廣告投放服務「Google AdMob」顯示廣告。付費方案中不顯示廣告。

  • 於投放廣告時,Google 可能取得廣告識別碼及其他裝置資訊。關於該等資訊之處理,請參閱 Google 隱私權政策
  • 本公司於顯示個人化廣告時,會先取得使用者之同意。同意之取得使用 Google 之同意管理工具(UMP),並同時依 iOS 之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 架構取得許可。
  • 同意或許可可隨時透過 iOS 之設定畫面(「設定」>「隱私權與安全性」>「追蹤」)以及本服務內之指定入口變更。即使不同意,仍可使用本服務之功能,但將顯示非個人化廣告。

7.3 Cookie 等

本公司未於本服務中使用 Cookie。

8. 安全管理措施

本公司為防止個人資料之外洩、滅失或毀損,以及為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,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。

9. 保存期間及帳戶刪除時之處理

本公司僅於達成利用目的所必要之期間內保存個人資料,該期間經過後,除法令要求保存之情形外,予以刪除。

關於帳戶之刪除,處理如下。

  • 使用者透過本服務內所定方法刪除帳戶時,儲存於本公司伺服器上之資料將立即刪除。 刪除對象包含帳戶資訊、計測資料、購買狀態及裝置權杖。本公司不會對刪除對象之資料保留一定期間(即所謂之邏輯刪除)。
  • 對於使用 Sign in with Apple 之使用者,刪除時同時解除與 Apple 之連結。
  • 本公司所使用之資料庫存在以故障復原為目的之自動備份。該備份之保留期間最長為24小時,因此被刪除之資料最遲約於24小時內亦會自備份中消除。 本公司不會自該備份還原並利用個人資料。

10. 揭露・更正・刪除等請求

使用者得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之規定,請求本公司公開、更正、追加、刪除、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。如欲提出請求,請聯繫「13. 諮詢窗口」。本公司將於完成本人確認後,依法不遲延地予以處理。

11. 致居住於歐洲經濟區(EEA)、英國及瑞士之使用者

自歐洲經濟區、英國或瑞士使用本服務時,適用歐盟《一般資料保護規則》(GDPR)及各國相當法律。此時,本公司作為個人資料之控管者,依以下方式處理。

11.1 處理之法律依據

本公司基於以下法律依據處理個人資料。

處理之個人資料利用目的法律依據(GDPR 第6條第1項)
電子郵件地址帳戶之認證・識別、更換裝置時之資料轉移契約之履行(b)
電子郵件地址詢問之回覆(含本人確認)契約之履行(b)或正當利益(f)
使用紀錄故障調查正當利益(f)
使用紀錄不當使用之偵測與防止正當利益(f)
裝置資訊(裝置權杖)推播通知及 Live Activity 之傳送契約之履行(b)
裝置資訊(廣告識別碼等)廣告之顯示同意(a)
計測資料提供本服務之計測、歷史、分析各項功能契約之履行(b)
購買資訊付費方案有效性之判定、購買狀態之共享契約之履行(b)

以正當利益為依據之處理,本公司於權衡該利益與使用者之權利及自由後實施。以同意為依據之處理,使用者得隨時撤回同意。撤回僅向將來發生效力,不影響撤回前處理之合法性。

11.2 資料主體之權利

使用者得對本公司行使以下權利。如欲行使,請聯繫「13. 諮詢窗口」。

  • 存取權(請求公開其個人資料之權利)
  • 更正權(請求更正不正確個人資料之權利)
  • 刪除權(即所謂之「被遺忘權」)
  • 請求限制處理之權利
  • 資料可攜權(請求以結構化且機器可讀格式提供之權利)
  • 反對權(對基於正當利益之處理提出異議之權利)
  • 撤回同意之權利
  • 向監管機關提出申訴之權利

11.3 保存期間及跨境傳輸

保存期間及帳戶刪除時之處理,依「9. 保存期間及帳戶刪除時之處理」之規定。

本公司為位於日本之事業者,於日本及美利堅合眾國處理個人資料(參閱「6. 向外國第三人提供及於外國之保管」)。自歐洲經濟區、英國或瑞士向該等國家傳輸個人資料時,依標準契約條款或其他適當之保護措施實施。

12. 致居住於加利福尼亞州之使用者

自加利福尼亞州使用本服務時,可能適用《加利福尼亞州消費者隱私法》(CCPA,含經《加利福尼亞州隱私權法》(CPRA)修正之內容)。此時,使用者享有以下權利。如欲行使,請聯繫「13. 諮詢窗口」。

  • 知悉本公司取得之個人資料類別、其來源、利用目的及提供對象類別之權利
  • 請求公開其個人資料之權利
  • 請求刪除其個人資料之權利
  • 請求更正其個人資料之權利
  • 不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受到差別待遇之權利
  • 拒絕個人資料之「出售」或「共享」之權利(選擇退出之權利)

本公司不以金錢對價出售個人資料。惟於本服務之免費方案顯示廣告時,若廣告識別碼等被提供予廣告投放業者,則可能構成 CCPA 所定義之「共享」(以跨情境行為廣告為目的之提供)。使用者得透過「7.2 廣告投放」所載方法停用個人化廣告。

13. 聯絡窗口

有關本政策及個人資料處理之詢問,請透過下列方式聯繫。

14. 政策之變更

本公司可能因法令修正或服務內容變更而修改本政策。進行重要變更時,本公司將以於本服務上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周知。變更後之本政策自登載於本頁面時起生效。

正本

本政策以日文版本為正本。縱使為供參考而製作翻譯版本,翻譯版本與日文版本間有歧異時,以日文版本為準。

  • 制定日期:法務審核完成後確定
  • 最後修訂日期:法務審核完成後確定